经济适用房离婚时应该如何分割

黄山法律咨询 2025-04-14
(一)婚前一方购买且登记在购买方名下的经济适用房,保留好购房合同、付款凭证等证明房产归属的材料,避免在离婚时出现产权争议。
(二)婚前一方付首付婚后共同还贷的情况,要保存好婚后共同还贷的记录,如银行转账记录等,以便在离婚时计算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,获得相应补偿。
(三)婚后购买的经济适用房,夫妻双方协商分割时,需签订书面协议并签字确认。若协商不成走法律程序,要收集好购房相关的各种费用凭证,为法院判决提供依据。

法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,离婚时,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;协议不成的,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,按照照顾子女、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。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,应当依法予以保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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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经济适用房离婚分割要根据购买时间、产权登记等情况区别处理。婚前一方购买且登记在其名下的,属个人财产,离婚归购买方;婚前一方付首付婚后共同还贷,房屋归产权登记方,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由产权登记方补偿另一方。婚后购买的,不论登记在哪方名下,通常是夫妻共同财产。
2.对于婚后购买的经济适用房,双方先协商分割,达成协议就按协议处理。若协商不成,法院会按照顾子女、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,可能将房屋判归一方,获得房屋一方给予另一方补偿。
3.建议在处理经济适用房分割时,双方保持理性和冷静,积极沟通协商。若协商困难,可咨询专业律师,提供房屋购买价格、市场价值、夫妻共同支付款项等资料,以确定合理补偿数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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结论:
经济适用房离婚分割分婚前和婚后情况处理,婚前一方购买登记在其名下属个人财产;婚前一方付首付婚后共同还贷,房屋归产权登记方,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给予另一方补偿;婚后购买一般属共同财产,先协商分割,协商不成法院按相关原则判决并确定补偿数额。
法律解析:
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婚姻家庭编相关规定,对于经济适用房的离婚分割,区分婚前和婚后购买情况十分重要。婚前一方购买且登记在其名下,这体现了财产的购买时间与产权登记的一致性,所以属于个人财产,离婚时归购买方。而婚前一方付首付婚后共同还贷的,房屋产权虽归登记方,但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涉及夫妻共同付出,所以登记方要对另一方补偿。婚后购买的经济适用房,基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出资,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。双方先协商,协商不成法院根据照顾子女、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原则判决并确定补偿数额。如果您在经济适用房离婚分割方面还有其他疑问,可向我或专业法律人士咨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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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婚前购房:一方婚前买且登记在其名下,房子属个人财产,离婚归购买者。若一方婚前付首付,婚后共同还贷,房子归产权登记方,但需补偿另一方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。
2.婚后购房:婚后买的经济适用房,通常是共同财产。双方先协商分割,能达成一致按协议办。协商不成,法院会按照顾子女、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判,获房方补偿另一方,补偿额结合多因素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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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律分析:
(1)婚前一方购买且登记在购买方名下的经济适用房,依据法律规定属于个人财产,离婚时直接归购买方,不参与分割。
(2)婚前一方付首付婚后共同还贷的经济适用房,房屋产权归登记方,但对于共同还贷部分及其增值,产权登记方需对另一方进行补偿。这是因为婚后共同还贷的行为涉及双方共同的资金投入。
(3)婚后购买的经济适用房,不管登记在哪方名下,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。双方能协商分割的按协议执行;协商不成,法院会按照顾子女、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原则判决,可能将房屋判归一方,获得房屋一方给予另一方补偿,补偿数额要综合房屋购买价格、市场价值等因素确定。

提醒:
经济适用房离婚分割情况复杂,涉及多种因素,不同案情处理方式有别,建议咨询专业法律意见以保障权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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